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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22 10:45 来源: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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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吉市应急发〔2019〕4号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应急安全执法〔2019〕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刻吸取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的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于2019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吉林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4日

 

 

 

 

 

 

 

 

 

 

 

吉林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通知》要求,切实解决金属非金属矿山可能存在的采用非法改装车辆运输人员、运人车辆违规使用干式制动器、未严格执行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处罚一批违法企业,推动基层解决执法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和部分企业不会查、不想查、不认真查的问题;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水平,督促企业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范围

  重点对全市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开展专项执法工作。省厅应急管理局对单班入井30人以上(含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统称重点地下矿山)进行全覆盖重点执法指导(见附件2)。市、县两级负责各自管辖权内的专项执法工作,对除重点地下矿山(单班入井30人以上(含30人))以外的其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见附件2

  三、检查内容

  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见附件1)明确的执法项目和内容,对全市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四、市级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执法行动组。

  长:鞠剑峰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卓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一处处长

   员:赵志宽 桦甸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吕其志 磐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长春 永吉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沈怀忠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一处科员

       李兆芳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一处科员

 专 家:(随机抽调)             

五、工作分工

  (一)市应急管理局

  1.制定实施方案。市应急管理局组成现场检查组,对辖区内地下矿山(除省厅检查的地下矿山)进行执法指导。

  2.执法检查。市执法指导组负责对省执法指导组抽查以外的地下矿山进行执法指导,对省执法指导组抽查以外的地下矿山按照30%的比例进行指导抽查(见附件3);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省、市执法指导组抽查以外的所有地下矿山进行检查(见附件4)。

  3.协调指导。负责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报告的难以解决案件的处置;解决不了的案件,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省应急管理厅报告。

4.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于328日、413日、428日三个时间节点,上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中的经验和问题,于58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一处,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全市专项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后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并对各县(市、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行政处罚和执法闭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适时向全市通报。

联系人:沈怀忠,联系电话:0432-64805651,电子邮箱:yc64805651@126.com

  (二)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

  1.负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执法工作方案,具体负责管辖权限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专项执法行动,依管辖权限进行执法处罚。

  2.完善企业基础台账,并于318日前将基础台账统计表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统计表格式见附件5)。

  3.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执法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基层查不动、解决不了的难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或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要做好执法公示工作,主动公开专项执法行动的内容、依据、结果、监督方式等执法信息,形成社会监督舆论氛围,推动企业主动整改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已检查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另行安排专项执法。

  (二)严格执法处罚。在专项执法行动中,要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确定的内容开展执法,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根据需要,及时发出建议函、警示函、整改督办函。

  (三)消除违法行为。要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对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对整改难度大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落实防范措施。

  (四)创新执法方式。要创新执法方式,做到执法与服务结合,开展“说理式执法”,创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执法环境,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上级执法部门要主动了解下级情况,对下级提供支持,帮助下级推动工作。执法过程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岗位员工要在场,专家要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督促企业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以达到安全生产执法的示范、教育和培训目的,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督促其履职尽责,主动整改消除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树立安全执法的威信,形成执法的强大威慑力,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五)强化结果运用。发现企业违法行为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要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六)做好宣传曝光。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同时,要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

  (七)严格工作纪律。所有参与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现场,坚持原则,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附件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

执法单位:                   (盖章)          执法人员:           执法日期:

企业名称(地址):

序号

违法行为描述

执法依据

方式方法

处罚依据

执法结果

1

矿山井下运输车辆未取得安全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1.查阅资料:车辆运输人员、炸药和油料台账。

2.现场检查:核查是否存在采用非法改装、未取得安全标志汽车等非矿用设备运输人员、炸药和油料的行为。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2

运送5人以上(含5人)的无轨胶轮车使用干式制动器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安监总管一〔201513号)

1.查阅资料:无轨胶轮车台账。

2.现场检查:核查无轨胶轮车是否使用干式制动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六项“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3

未执行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查阅资料:危险作业审批材料,具体作业类型是否执行审批流程、授权审批人是否签字批准。

2.现场检查:核查作业现场是否有专人进行管理监护,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规范。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4

竖井提升系统使用的防坠器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第6.3.4.12条:“在用竖井罐笼的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金属非金属矿山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安全性能检测检验规范》(AQ 2019-2008)第8.1条:“安装使用的防坠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1.查阅资料: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的报告是否满足要求。

2.现场检查:核查竖井罐笼的防坠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附件2

省厅重点抽查企业名单(22家)

序号

地区

矿山名称

所在地址

生产状态

标准化等级

标准化有效期至

开采矿种

生产能力(万吨/年)

现状开采深度(m

设计罐笼最大乘人数(人)

设计井下同期作业人数

抽查单位

1

桦甸

吉林省国华二道甸子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桦甸市二道甸子镇

生产 

二级

20211217

金矿石

3

105

9

35

省厅

2

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二道沟矿

吉林省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二级

20191219

金矿石

6

1340

双层16

126

省厅

3

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北沟矿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二级

20191219

金矿石

3.3

810

12

120

省厅

4

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八家子矿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二级

20211217

金矿石

3

855

16

122

省厅

5

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三道岔矿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二级

20191219

金矿石

3

470

16

45

省厅

6

桦甸市江东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东沟十五坑

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三级

20201218

金矿石

3

138

12

35

省厅

7

桦甸市红石盛元矿业有限公司稻草沟铁矿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锦山村稻草沟

生产 

三级

20201218

铁矿

66

280

8

30

省厅

8

桦甸市中辰矿业有限公司

桦甸市夹皮沟镇锦山村

生产 

三级

20191215

金矿石

3

650

18

42

省厅

9

桦甸市四道沟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小东沟铁矿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老金厂小东沟

生产 

二级

2020108

铁矿

40

400

80

省厅

10

桦甸市郝吉矿业有限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头道沟村

生产 

三级

2020108

铜、镍

3

95

5

30

省厅

11

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大金牛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老牛沟村

生产 

三级

2021920

金矿石

6

210

18

45

省厅

12

吉林远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老牛槽区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老牛沟村

生产 

三级

2021920

金矿石

11.6

435

18

50

省厅

13

桦甸市黄金有限公司板庙子金矿

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三级

20191016

金矿石

2

653

18

45

省厅

14

吉林省鑫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大架金矿

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二级

20191215

金矿石

3.3

290

16

30

省厅

15

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苇厦子铁矿

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三级

2021920

铁矿

25

125

28

60

省厅

16

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西沟东山二矿

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

三级

2021921

铁矿

80

280

28

70

省厅

17

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本矿下戏台区

桦甸市夹皮沟镇

生产状态

二级

20211217

金矿石

3.3

350

8

30

省厅

18

磐石

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二采一井

磐石市呼兰镇

生产 

三级

正在办理中

硅灰石

1

375

6

30

省厅

19

磐石市广丰矿业有限公司粗榆金矿

磐石市烟筒山镇

生产 

三级

2017.9-2020.9

金矿石

3

900

18

110

省厅

20

吉林省三河矿业公司磐石小红石砬子铅锌矿

磐石市富太镇

生产 

三级

2016.12-2019.12

玉石、铅锌银

66

438

 

45

省厅

21

磐石市呼兰硅灰石矿业有限公司

磐石市呼兰镇

在建

硅灰石

8

300

人车

30

省厅

22

永吉

吉林金土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湖镇头道沟村四社

在建

硫铁矿

26.4

370

斜坡道

未知

省厅

 

 

 

 

 

 

附件3

市局抽查企业名单(4家)

序号

地区

矿山名称

所在地址

生产状态

标准化等级

标准化有效期至

开采矿种

生产能力(万吨/年)

现状开采深度(m

设计罐笼最大乘人数(人)

设计井下同期作业人数

抽查单位

1

桦甸

桦甸市明兴矿业有限公司

桦甸市红石镇

停产

三级

2019728

金矿

3

197

12

20

市局

2

桦甸东鑫矿业有限公司

桦甸市公吉乡

停建

 

铁矿

20

建设期

30

30

市局

3

桦甸市隆廷矿业有限公司砷金矿

桦甸市横道河子乡

过期未延续

 

砷金矿

1.5

75

6

9

市局

4

桦甸市汇源矿业有限公司果园铁矿

桦甸市夹皮沟镇

停建

 

铁矿

20

建设期

9

30

市局

附件4

县(市)局抽查企业名单(9家)

序号

地区

矿山名称

所在地址

生产状态

标准化等级

标准化有效期至

开采矿种

生产能力(万吨/年)

现状开采深度(m

设计罐笼最大乘人数(人)

设计井下同期作业人数

抽查单位

18

桦甸

桦甸市华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屯南山金矿

桦甸市公吉乡

停产

 

金矿

3

120

9

9

县局

20

桦甸市黄金有限公司三道沟金矿

桦甸市夹皮沟镇

停产

三级

20191017

金矿

1.5

500

18

40

县局

21

桦甸市松山矿业有限公司

桦甸市公吉乡

停建

 

铁矿

6

建设期

9

20

县局

25

桦甸市汇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鼎铁矿

桦甸市夹皮沟镇

停建

 

铁矿

15

建设期

20

40

县局

26

桦甸市汇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阳岔铁矿

桦甸市夹皮沟镇

停建

 

铁矿

24

建设期

20

40

县局

27

桦甸市丰泰油页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桦甸市公吉乡公郎头村

停产

油页岩

90

-125

36

120

县局

28

吉林成大弘晟能源有限公司桦甸油页岩三矿

吉林省桦甸市公吉乡

停产

过期

过期

油页岩

6

-30

20

50

县局

29

吉林成大弘晟能源有限公司桦甸油页岩一矿

吉林省桦甸市公吉乡

停产

油页岩

270

-300

30

200

县局

30

桦甸市鸿昌油页岩发展有限公司

桦甸市永吉街北台子村贾家屯

停产

过期

过期

油页岩

15

-105

20

40

县局

 

 

 

 

 

 

 

 

 

 

 

附件5

 

企业基础台账统计表

序号

矿山名称

所在地址

生产状态

标准化等级

标准化有效期至

开采矿种

生产能力(万吨/年)

现状开采深度(m

设计罐笼最大乘人数(人)

设计井下同期作业人数

主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专家信息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1

 

 

 

2

 

 

 

3

 

 

 

4

 

 

 

5

 

 

 

6

 

 

 

      填报人:                      联系方式: